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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四坚持”查出一案 警示一片 规范一方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30    点击量: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从以案说纪、通报曝光、溯本清源、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狠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

 坚持以案说纪。在全旗组织开展“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听一场廉政主题演讲、进行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专题活动,通过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等,营造“讲政治、守纪律、重操守、争做新时代廉洁从政标杆”的浓厚氛围;近年来,组织全旗各单位11000多人次开展廉政教育或参加廉政警示活动。

 坚持通报曝光。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凡不涉密的案例,一律公开点名通报曝光;开展案件反馈回访,有针对性到发案单位做“疏导式”“警醒式”谈话,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今年1-7月,该旗纪委监委共受理和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0条,立案5 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点名公开曝光 7人,开展案件回访谈话21人(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旗纪委监委下发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报,我们不仅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而且让包片干部将通报传达到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纪委负责人说。

 坚持溯本清源。旗纪委监委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紧抓不放,对突出的典型违纪问题,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和办案人员深入剖析案件问题发生的根源,找准症结,解决遗留问题。

 坚持建章立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实施细则、办法,推动《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学习践行的全覆盖;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机制制度,先后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旗委巡察工作规定》《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等文件。以信访举报、“互联网+监督”平台、日常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反馈的问题线索为切入点,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对发案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体责任缺失、党的领导弱化、教育管理不严等问题,对症下药,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近年来,该旗制定出台了《乌拉特前旗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等10余项制度,使纪律规定具体化,更具操作性,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扎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