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机构

热点新闻

部门简介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机构 >> 部门简介

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是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律检查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监督履职的部门。目前,下设综合科、宣传教育科、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案件管理及审理科等科室。

工作职责:

1.积极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学校内部巡察等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推动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校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的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线索,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规对学校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8.负责对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9.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