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大纪发﹝2016﹞2号
关于重申有关纪律
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新风,狠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歪风,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移风易俗、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重申有关纪律,对严格规范教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办理规定。我校教职工(包括在职、外聘和离退休人员)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邀请人员范围、收受礼品礼金、车辆使用等方面,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邀请人员范围,严禁邀请工作所涉及的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出席。副科级以上干部邀请对象以亲戚为主。
(二)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收受任何单位、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
(三)严禁使用公车和其他公共资源办理个人婚丧嫁娶事宜。
(四)严禁铺张浪费。宴请人员、规模、标准等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五)严禁以单位名义通知、办理个人婚丧嫁娶事宜。
(六)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
(七)严禁举行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办理相关事宜不得影响和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办理教职工及家庭成员生日、满月、寿诞、升学、参军、乔迁等喜庆事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严格执行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教职工在办理婚庆事宜前7日内如实填报《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婚庆事宜报告表》,正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校纪委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填写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备案。丧葬事宜可先行办理,在事后10日内填报《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校纪委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填写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备案。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的审核、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报告内容要及时指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防止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四、严格监督检查。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监督检查要注重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行为。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举报电话(0472-5951589、5954304),校园网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阳光网”开通在线举报。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疏于管理监督,导致本单位教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婚庆事宜报告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婚庆事宜报告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报告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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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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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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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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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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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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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宜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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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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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人数、 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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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车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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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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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报告内容属实。严格按照《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格规范教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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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报告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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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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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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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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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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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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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事 宜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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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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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用餐人数、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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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车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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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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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报告内容属实。严格按照《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格规范教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