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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2-16    点击量: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了解到,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深刻把握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基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条不紊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等法规项目的起草工作。

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研究监察法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成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明确提出,深入学习领会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履职依据和工作内容;立足职能实际,研究思考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措施。

“就纪法贯通来说,要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就法法衔接来说,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予以支撑。因此,要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举例说,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很好地实现了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各项要求,保障了法法衔接顺畅有序开展。

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将重点推进有关法规项目的研究起草工作。例如,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将党内法规中有关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坚持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相匹配、工作程序相衔接,既把纪律挺在前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又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

再如,研究起草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的有机融合;在事实认定、程序环节、法律适用上坚持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实现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记者注意到,去年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监察官法纳入其中,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透露,今年将研究起草监察官法。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的内在需要。监察法规定实行监察官制度,而监察官法则是这一规定的具体化,将明确监察官的条件、任免、等级设置等内容,为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提供法律依据。”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