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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8    点击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朔州市怀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朱玉罡对待组织生活敷衍应付,剖析材料照搬照抄问题。朱玉罡对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怀仁市政协党组班子2017年度、2018年度的对照检查材料中,问题原因剖析、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均照搬照抄2016年度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其个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也与2016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高度雷同。2021年7月,朱玉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汾市大宁县中医院院长闫国锋违规为其子操办订婚宴问题。2021年3月26日、28日,闫国峰在为其子订婚过程中,先后两次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礼金,共计1.3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闫国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吕梁市石楼县裴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薛凤玲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2019年4月,薛凤玲在负责推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受某环卫公司赠送的10条高档香烟,价值共计6000元。2021年1月,薛凤玲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晋中市榆社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连永刚违规收受礼金、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连永刚在担任榆社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收受某合作社赠送的礼金,共计8000元;在组织对2018年度养殖产业项目验收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9.9万余元国家专项资金被违规领取。2021年7月,连永刚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海敏作风漂浮、落实工作不力问题。2020年8月,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为受疫情影响,许可证照顺延的各相关企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刘海敏作为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工作浮于表面,收到该通知后,既没有认真传达学习,也没有督促落实,只是将文件在该局网站一挂了之,所辖县(市、区)应急部门未能及时掌握、有效落实文件要求,使得某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被注销,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刘海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