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明确各项监督工作时间表,以精准监督年为抓手,推进治理基层微腐败,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奇凡接受新华网采访。新华网 石毅 摄
刘奇凡表示,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超前谋划,将2019年确定为“高质量办案年”,制定下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实施方案》。
刘奇凡说:“我们以开展‘高质量办案年’,要求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现高质量监督检查、高质量审查调查、高质量以案促改,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奇凡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求,2020年将高质量办案工作转入常态化。同时,把2020年确定为“精准监督年”。刘奇凡说,精准监督是高质量办案的升级,把精准监督工作抓好,能够深化和巩固高质量办案的各项成果。
刘奇凡认为,治理基层“微腐败”关乎民生,精准监督可以将靶心向基层延伸,推进治理基层“微腐败”。刘奇凡介绍,内蒙古基层“微腐败”案件查处量连续两年在1万件以上。目前乡村两级举报的“微腐败”案件有5600多件,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进行了梳理和分办。分办后,不仅要求各地各级纪委监委统筹查处,而且提请当地党委书记牵头领办案件。
据了解,2020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