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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 | 打掉“拦路虎” 畅通发展路 内蒙古强监督打通营商环境堵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6-0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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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图为近日,霍林郭勒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就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走访调研。沈保才 摄


初夏,内蒙古高原绿意盈盈。晨雾中,地处蒙、吉、辽三省交界的北疆小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车流渐密,一辆辆满载着泥沙、碎石等物资的货车在公路上行驶。体会着一路的畅通无阻,车主老孙感慨不已,“原来我的车在科左后旗不敢跑,那个于所长被查了,再没顾虑了!”

2015年,老孙开始跑阜新四合城至通辽科区线路,却不曾想遭遇“拦路虎”——一群外勤人员把车拦住,告知若想过去,必须去找后旗运管所的于所长。运输生意耽误不得,他只能按于所长要求,为车队的10台车每月上交3万元的“保道费”,“少交一点或延迟一天,于所长就上路拦截、扣车,而对按时交钱的车主,放任其随意改型、超载。”几年下来,后旗的交通运营环境混乱不堪,老孙敢怒不敢言,甚至有了卖车转行的想法。

去年11月,通辽市纪委监委收到一份转办信访件,反映于某利用职务之便索要“买路钱”。经核查组初步研判,这是一件关于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于某职务不高,却靠路吃路,为一己私利把畅通变成梗阻,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影响十分恶劣。”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指定科尔沁区纪委监委对于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于某担任科左后旗运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索要“保道费”266万余元。今年3月,于某被“双开”,并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为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新年伊始,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作为新年度1号文件制定下发,并跟进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加以明确。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协同推进。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简政放权、政务服务等8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实地察访、“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领导小组,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对监管不当、执法不公、官商勾结输送利益等8项重点问题和市纪委监委制定的损害营商环境4方面26项负面清单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61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办函、提醒函、建议函80份。

对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绿色通道”分类快速处置,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核查,严肃追责问责,定期通报曝光。截至5月底,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线索603件,党纪政务处分167人,组织处理152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按照“以案促改治理年”统一部署,推动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加强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阿拉善盟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宣读处分决定、通报典型案例、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案发地区、部门排查风险、健全制度。截至目前,已对全盟32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部门立、改、废制度13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