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纪委常委王亮山通报了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乌兰察布市、兴安盟扎赉特旗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京蒙扶贫协作领域和脱贫摘帽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履行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和初心使命的直接检验,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11月底,全区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9个,处理13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9人,组织处理36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3次307件。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把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内容,实行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监督检查室直接抓盟市的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压力传导。纵向上,督促各级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书记责任,确保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精准、民生问题化解三个方面交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单;横向上,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紧盯脱贫攻坚政策执行、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履行监管责任。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讨论、下访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12个盟市、48个旗县(市、区)、18个区直职能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276个,已全部督促解决。
与此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抓住中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契机,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聚焦巡视指出的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周报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实地抽查,扎实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的1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送的1488件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到位,其中立案3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0人,组织处理370人。
王亮山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京蒙扶贫协作监督工作,建立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援派干部监督台账,在京蒙扶贫协作资金争取、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力推动京蒙扶贫协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聚焦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不断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有效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大排查、大梳理、大分办、大化解行动,将排查梳理出的1196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全部分解落实到盟市、旗县,由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案化解,规定期限、定期督办,反馈落地、办结销号。截至11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133件,比2018年同期减少3088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连续两年递增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15家自治区直属单位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督促扶贫、教育、卫健、住建等责任部门深入排查梳理问题,加大集中攻坚力度,坚决纠正贫困旗县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问题。
王亮山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带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推动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