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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原旗委常委,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旗长阿拉坦苏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09    点击量:

日前,经中共锡林郭勒盟委批准,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东乌珠穆沁旗原旗委常委,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旗长阿拉坦苏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阿拉坦苏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化,组织观念薄弱,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背离初心和使命,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担任东乌珠穆沁旗旗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旗长以及担任正镶白旗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群众收取保证金,侵害群众利益;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阿拉坦苏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盟委批准,决定给予阿拉坦苏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