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及光(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纪委纪律审查和呼伦贝尔市监委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张及光,男,汉族,1961年9月生,黑龙江省泰来县人,大专学历,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8月至1979年10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局宜里林场工人;
1979年10月至1981年9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技工学校机械加工专业学习;
1981年9月至1983年4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看守警;
1983年4月至1986年5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1986年5月至1987年2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预审股预审员;
1987年2月至1990年9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刑警大队预审股股长;
1990年9月至1993年1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刑警队民警;
1993年1月至1993年12月,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副科级);
1993年12月至1996年11月,内蒙古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6年11月至2000年12月,内蒙古毕拉河森林公安局局长兼党总支副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内蒙古乌尔其汉森林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4年2月至2004年5月,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兼牙克石森林公安局局长;
2004年5月至2009年3月,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牙克石森林公安局局长;
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副处级);
2013年7月至今,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