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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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冷衙门” 放松监管难脱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1    点击量: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再次对市人防系统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该系统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中曾经出现的种种问题,影响恶劣,引人深思。

  时间追溯到2017年。一天上午,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东昌府区李双阵村的第一书记孙某某匆匆回到单位,敲开了人防办主任时书东办公室的门,孙某某说:“时主任,李双阵村想修条路,用于改善村里的交通,您看能不能想办法筹措些资金?”

  “大概需要多少钱?”时书东问。

  “初步估算下来,要差不多30万元。”孙某某回答。

  30万元从哪里来?时书东思来想去,将目光盯在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进行审批、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办的一项重要职能。根据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根据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报批项目时,必须经过人防办的审批才能动工。

  时书东想,让欠缴易地建设费的企业出钱为李双阵村修这条路,费用从需要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中抵扣,这不是“双赢”的事吗?既不用单位出钱,为村里解决困难的同时,也让企业清缴了欠费。时书东当即拍板决定,由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某房产公司出钱29.3万元为村里修这条路,费用从该公司需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中抵扣。

  不仅如此,2016年至2018年,在开展“双联共建”工作和“1+1”好支部共建行动时,经时书东决定,由欠缴易地建设费的另外一家公司出资,为市人防办“双联共建”和“1+1”好支部共建对接的4个帮扶村修建道路,建设、修缮村办公场所,添置相关设施等,在缴纳易地建设费时进行抵扣。该公司上述各项费用共计支出121.5万元,在2019年补缴易地建设费时予以抵扣。

  表面“双赢”的背后,是国家易地建设费的流失。

  不仅在易地建设费使用上为所欲为,该系统在费用征缴上也问题丛生。2018年至2019年,聊城市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时,发现全市多个项目存在欠缴易地建设费的情况。当市纪委监委核查人员向时任市人防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饶崇连询问未能及时征缴原因时,饶崇连说,“主要是有畏难情绪,怕得罪人、怕出事,对欠缴费用的行为没有启动立案征缴程序、对拒不缴纳的也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正是这种执法中的不作为,导致一些建设单位在缴纳易地建设费时产生攀比心理,费用越来越难征缴。

  面对问题,时书东并没有积极去解决。自其任市人防办主任至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仍有24个项目欠缴易地建设费;至2019年5月市委专项巡察时,市人防办对虽未报审但经执法发现的15个建设项目仍未采取督促报审、立案征缴等措施。

  不正确履职甚至滥用职权,致使易地建设费发生欠缴、缓缴、拒缴等问题,阻碍了人防事业的有序发展,必然受到严厉惩处。2019年7月,聊城市纪委监委将时书东该违纪问题同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时书东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职级待遇;同年8月,聊城市纪委监委给予饶崇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人防系统其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也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人防系统为何屡现违纪违法问题?归结起来,不外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作风蜕化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市人防办作为人防工程建设监管部门,责任重大却自认为“边缘化”“冷衙门”,放松了自我要求和日常监管,上至部门负责人,下至一般工作人员,思想长期麻痹,监督检查不到位,行政执法随意等行为导致问题多发易发。

  监督制约缺失则是重要外因。人防业务涉及房地产、建筑等诸多热门领域,与房地产开发商、设备供应商交往较多,一些人员通常以履职之名,行谋私之实,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违纪违法问题频频发生,还反映出人防工程的批建、费用收缴、物资管理、工程验收等缺乏有效监督管理,且权力过于集中,个人“说了算”也易滋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