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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茂林、宋建基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8    点击量:

杜茂林(正厅级)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0年12月16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杜茂林受贿一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杜茂林利用担任原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茂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茂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自治区纪委监委、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受贿2.29亿余元!内蒙古一副厅级官员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12月1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巡视员宋建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调查终结,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系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宋建基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正处级干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个人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2.29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