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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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一张纸” 警示教育“一堂课”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量: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市房管局局长赵敏开除党籍处分……”在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全体党员会议上,市纪委监委宣布人员佩戴党徽,声音洪亮,措辞有力,现场同时播放着受处分人忏悔视频,参会人员身临其境,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正是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此次处分宣布涉及住建系统8人,涉嫌犯罪移送审查起诉3人……”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通报案件查办相关情况,深入剖析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房屋产权审批等薄弱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

“这次会议是我们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照他人见自己,触动特别大!”市住建局某干部走出会场感慨道:“点到的问题一针见血,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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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为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市纪委监委将宣布程序细化为“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阅看处分决定、被处分人谈思想认识、向被处分人提意见和建议、做会议记录”五个步骤,要求案件当事人在会上作检查、谈体会,现身说法,让说的人红脸出汗,让听的人心灵震撼,使处分决定从生硬的“一张纸”转化为生动教育的“一堂课”。

处分决定宣布后,市纪委监委还对执行工作各环节开展全程跟踪督查。一方面压实处分决定执行主体责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接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党组织每半年书面报告处分执行情况单;一方面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再次“体检”,确保纪律处分执行“落地式”到位。针对个别单位或部门擅自缩小宣布范围“秘而不宣”、不及时办理调整手续“拖而不办”、在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上未体现处分“办而不严”、处分决定不归入人事档案“归而不全”等打折扣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通报曝光。与此同时,将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检查相结合,让受处分人员在教育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累计对49名受处分对象宣布处分决定,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