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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42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兴安盟将监督“探头”直达营商环境一线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量:

编者按

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1月1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1号文件《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号令一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即行动,履职尽责,持续跟进监督、创新监督,为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内蒙古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策划持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栏目,陆续报道全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敬请关注。



“现在窗口服务好、办事效率高,前期我在网上提交了办照需要的材料,今天一来就拿到了营业执照,比以前方便多啦。”在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业务的某企业主对前来暗访的盟纪委监委党风室工作人员说。


盟纪委监委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倾听诉求

整改的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如今,那种“门难进,事难办”现象变少了,“脸难看,话难听”的态度变好了,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了,这得益于兴安盟纪委监委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不松劲儿的监督保障。

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兴安盟纪委监委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兴安盟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析研判和定期调度机制,将明察暗访和“回访督查”相结合,开展“嵌入式”“体验式”督查和企业办事满意度电话回访,对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零容忍”。


盟纪委监委督导小组深入盟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兴安盟纪委监委以“任务清单”和“监督台账”相结合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净化政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共自查并整改净化政商环境方面的问题74个。

同时,兴安盟纪委监委深化“末端工作法”,通过日常监督、体验式监督、邀请特约监察员监督等方式,重点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作风、办理流程等进行跟踪监督、精准监督。扎赉特旗纪委监委启动“清风护航进百企”活动,重点聚焦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在政务服务、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政商关系、廉洁行政等方面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全面起底梳理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有关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开列负面清单。突泉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进企、入村、到户”大走访专项行动,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优化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化解信访矛盾为重点,深入了解群众、企业负责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化解矛盾;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创新工作举措,以“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为引领,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科右前旗纪委监委通过“体验式”监督盯住“政策落地、企业满意、行业服务”三个关键环节,切实解决为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扎赉特旗纪委监委深入包联企业开展“清风护航进百企”活动

在此基础上,兴安盟纪委监委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监督举报公告,通过聘请特约监督员、联合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畅通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坚持分层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积极建立涉及营商环境信访举报分类快速处置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发现和收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单独建账,优先办理、跟踪处置,限期办结、及时反馈,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截至目前,兴安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和处置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38件,立案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坚持对营商环境领域问题‘零容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升级。”兴安盟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