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对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柳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柳伟违反政治纪律,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柳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柳伟简历
柳伟,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辽宁宽甸人,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办公室干部;
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海关总署办公厅署长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2年6月至2002年9月,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2002年9月至2002年11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挂职,副处级);
2002年11月至2004年5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兼阿拉山口口岸党委副书记(挂职,副处级);
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外经局党组书记(挂职,正处级);
2005年6月至2012年4月,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管理处处长(正处级);
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兰州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青岛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2019年10月,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