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莫名消失,又“失而复得”,这是怎么回事?一切还要从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巡察发现的一条问题线索说起。
前不久,该市市委开展第十四轮常规巡察时,巡察人员发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东派出所的账目上,有一笔2018年的10万元司法救助金没有救助对象签名,但是在财务账本中却显示余额为零。
“是否存在这笔救助金?如果存在,发放到位了吗?这是工作人员疏漏还是另有猫腻?”带着这些疑问,巡察组决定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找到当时负责内勤事务的两名民警。谈话中,两人说辞不一。前任内勤张某表示,的确存在这笔司法救助金,是由他登记的,已经按要求提取发放了。但后任内勤则表示不知道此事,并且在查阅交接事项中也没有登记记录。
另一路到海州区分局了解情况。2018年3月,分局的确按程序向基层派出所发放过一笔司法救助资金,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
两边印证显示张某的话存在疑点。巡察组再次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张某改变之前的说辞,表示钱是时任所长庄某让提取的,后来有没有按规定发放,他也不是很清楚。
正当巡察组准备找庄某核实情况之际,事情突然出现了反转。现任内勤报告巡察组,救助金找到了,在账户上……
前后矛盾,引起了巡察组的怀疑。通过查询,这笔“失而复得”的救助金是在谈话第二天汇入,打款人竟是现任所长严某。
“这是怎么回事?”针对突发情况,巡察组调整方向,和严某谈话。“听内勤说你们询问救助金的事,考虑到所里声誉,打算先把窟窿给堵上,再核查救助金去向,真是好心办坏事……”
根据严某说明的情况,巡察组最终锁定“关键人物”庄某。通过深入了解发现,当年收到区里划拨的救助金后,庄某擅自安排将钱取出,私设“小金库”,用于请客接待送礼。调离后,他一直不交账不报账,隐瞒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去向。
事情经过一波三折,终于真相大白。巡察组将庄某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海州区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庄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依纪依法处理。(通讯员 周玮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