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赤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徐利颖,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巡视机构、委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徐利颖作专题辅导报告
徐利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背景、内容、影响及意义三个方面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详细阐述。辅导报告案例生动、数据详实。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条例》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和认识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深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现场
会议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抓好专题培训,纳入全员培训、尖兵培训,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做好专题学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具体化、项目化。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把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决防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淡化、虚化、形式化、表面化。要坚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走在前、做表率。坚决拥护、自觉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以身作则、模范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