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最美好的时节。冬天刚过,人们便急切地走出户外,去寻觅“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春天萌动,感受“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春天气息,观看“樱杏桃梨次第开”的春天景色。在这寻春、游春的人群中,有人既忙着赏春,还想着“吃春”。
有个成语“秀色可餐”,是说美丽的容姿可以让人如痴如醉,不思饮食,实则“秀色”只可饱眼福,不可饱食欲。自然界的“春色”就不同了,有的可供观赏,有的真可以吃到肚里去。
春来万物复苏,春韭嫩、羊角葱胖、莴苣香脆,可以说菜园里的蔬菜无一不鲜美;过了这个季节,许多常年可食的蔬菜,虽然没有春天头茬那么可口,却仍是人们菜篮子里的选购之物。山地、田野、溪边的野蔬就不是这样,它们大多是只有在春天才鲜嫩无比。苦菜、蒲公英叶嫩根肥,香椿头、枸杞头、花椒头、大小巢菜叶茎皆美,杨花、榆钱清香适口,若失其时,那特有的美味就不复存在,“吃春”确是经验之谈。
在我家乡“吃春”是个新词,春天吃野菜却是自古有之。有的是众人皆吃,不论丰年歉年,如荠菜、香椿头、马齿苋;有的仅是在灾荒年月才吃,如苦菜、商陆、柳芽。在正常年月,较多的野菜走上大众餐桌,才是近些年的事。不过,与当地生长的野菜种类相比,所吃还是不多,屈指可数。
家乡春天郊外沟沿、河边多见野生枸杞、小巢菜,一片片、一簇簇生机勃发,长势喜人,却少见有人采食。杜甫有诗“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意境美,菜饭香,很招惹人的食欲,若用肉丝炖个枸杞头或小巢菜汤,吃碗白米饭,亦不无食春韭黄粱之喜。天赐之“春”,为什么没人去吃呢?看来还是对野菜了解甚少之故。前几年我经常把采摘的枸杞头、小巢菜分送给亲友品尝,借以传递吃春的信息。
明代王西楼在《野菜谱》说枸杞头“采春采夏还采秋”,这是对救荒而言,与吃草根树皮相比,无论什么时候枸杞头的绿叶都如珍馐一般;若与春天的茎芽相比,休说采夏,就是采自秋末冬初的小阳春之时,其嫩、味都相差甚大,小巢菜也是如此。在家乡鲁南采食枸杞头、小巢菜,“吃春”“吃秋”,我有亲身体验。
“吃春”一词,或许是由“咬春”变化而来。明《酌中志》说北京,“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曰咬春”;清《帝京岁时纪胜》说,“新春日献辛盘。虽士庶之家,亦必割鸡豚,炊面饼,而杂以生菜,青韭芽,羊角葱,冲和合菜皮,兼生食水红萝卜,名曰咬春”。明清年间,京城的人就在咬春?既然“春”可以“咬”,有人就想到“春”也可以“吃”,并且不限在立春之日,而是一个春季。现今各种媒体传播也快,“吃春”已是广为人知。
这些年春天,不论是独自郊外出游,还是和三两同好踏青,我大都带着剜野菜的用具,有机会就剜一点,或采一点时鲜野蔬,尽可能把“春”带回家中,给餐桌添上几分“春色”。
古代有人为欣赏大自然的美景,不但要“寻春须是先春早”,而且还要“春且住”,不想让美好的春天匆匆离去。然而“节物相催各自新”,春毕竟是留不住的,文士们只好把春写在书里,画在纸上,记在心中。
自从认识到野蔬的好处,我就想着能否把“春”储存起来,以便多享用些时日。实际上这事前人已经做了,如把香椿头用盐腌起来,把有些野菜晾干存放,只是都解决不了保鲜的问题,当然又多了食用野蔬的另一种风味。怎么解决吃春者的各有所需呢?好在如今的冰箱、冰柜能帮助我们家庭留春。每年春天,我把杨花、香椿头、小巢菜烫过,立即放入凉水中,待冷却去水后,装进保鲜袋再放入冰箱冷冻起来。如此存放,颜色较鲜,味道基本不变。寒冬时节,能够吃上春天自家保存的野蔬,而且还比较鲜嫩,自然会喜从中来,食欲大增。
我曾尝试过冷冻春笋,不论竹笋还是毛笋,不论用什么办法,其鲜味总是保存不住;枸杞头更是奇特,在汤盆里鲜绿诱人,可是烫过后不放入凉水里会变黑,放进凉水里也会变黑,想保存其绿色并不容易。看来有些菜蔬想原汁原味地享用它,非适得其时不可。“春”,只能吃在春天。(孙南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