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特别是严厉打击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苗头或者已构成违规事实的行为,做到“打早、打小、打疼”。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不仅侵蚀市场的诚信,也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在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复杂形势下,更对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市场信心造成严重威胁,必须依法严惩。今年以来,证监系统、银保监会系统累计开出数千张罚单,明确传递出对财务造假零容忍,坚决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决心。
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板子要打准打实打狠,既形成震慑让市场参与者得不偿失,也警示他人知畏知止。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最高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为严厉打击作假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提供了法治基础,也给存在苗头性、风险性问题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监管机构务必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科学把握监管的力度、节奏,增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