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巡察组的到来,我可能会越陷越深,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6月1日,重庆市万州区分水中学原出纳谢某,对前来进行巡察反馈的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冯天君说。
事情还要从万州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万州分水中学开展巡察说起。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巡察组立即深入学校各内设机构了解情况并查看相关资料,与学校会计一起提供财务资料的出纳谢某此刻内心忐忑不安。
“知道巡察组要来学校,我就寝食难安,但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巡察组可能粗略检查一下就行了,不会发现我曾经挪用过公款。”谢某坦言。
此后,他面上装着若无其事,实际却在偷偷观察巡察组的工作,看他们是否较真碰硬。
“来,我们把这两箱资料搬到巡察组办公室吧。”谢某与学校会计一起,每隔几天就要把成箱的财务资料送到巡察组办公室以供检查,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他看到巡察组的同志面对堆积如山的财务资料,并没有一扫而过,而是一页一页仔细翻看,有时还在记录本上写写画画。
“你来看一下,这笔报刊杂志费,具体买的哪些,有没有明细清单?发放给哪些人的?”送资料时,巡察组的同志向会计询问。
“检查得这么细,我的事肯定瞒不住了!”一旁的谢某心里扑通直跳,手心都渗出了汗。
当天晚上,本该在教师宿舍休息的谢某,低着头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外徘徊,许久后终于鼓足勇气找到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向他们坦白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原来,自2018年1月起,他先后11次将保管在自己个人账户上的学费、住宿费、考务费等公款挪用购买理财产品、基金,累计挪用了70余万元,目前有三四千元盈利。
第二天一早,在校长的陪同下,谢某主动向巡察组交代了问题。
“你能够悬崖勒马,主动交代问题,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你的问题我们将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组织会综合考量你的行为、态度等,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听了巡察组同志的政策讲解,谢某悬着的心放下了。
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作为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经初步核实,万州区监委对谢某立案调查。
鉴于谢某每次占用公款的时间相对较短,公款未受到实际损失,也未影响学校正常的支出,其获利数额较小,且主动投案、全数退赔、积极认错,情节显著轻微,最终,谢某受到降级处分。因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学校分管副校长、校长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区委巡察办督促分水中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同时与区纪委监委共同研判,由区监委向区教委发出监察建议书,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针对性、系统性整改,全面堵塞监管、制度漏洞。“目前,我们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系统性问题11个。”万州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罗淞 柯琳)